全面推進按病種收費 更嚴酷價格戰或將來臨
瀏覽:0 發布日期:2017-01-17 11:56:52
醫藥網1月17日訊 國家發改委網站發布《關于推進按病種收費工作的通知》,該《通知》由發改委會同衛計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發出,部署各地全面推進按病種收費改革工作。《通知》要求,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地區2017年底前實行按病種收費的病種不能少于100個。
該《通知》的發布或將倒逼各級醫院管理者積極實施控費,有效抑制醫療費用的增長。
醫療服務按病種收費是指醫療機構在提供醫療服務過程中,以病種為計價單位向患者收取費用。其收費標準包括患者從診斷入院到按病種規范治療出院所發生的診斷、治療、手術、麻醉、護理、床位、藥品及醫療耗材等費用。原則上醫院不得在按病種收費標準外加收費用。這項改革的目的是促進醫療機構建立合理的成本約束機制,規范臨床診療行為,引導醫務人員主動控制醫藥費用,減輕患者和社會醫藥費用負擔,這也是推進醫療服務定價機制改革、建立多種形式并存定價方式的重要內容。
在現行項目收費模式下,由于醫療服務專業門檻較高而導致信息不對稱,病人要看什么項目、做哪些治療都由醫生說了算,很容易導致過度醫療。而按病種付費就好比“自助餐”,“就餐費用”定額,醫院和醫生自然不會給患者送去過多“菜品”。由此可見,按病種付費是祛除公立醫院以藥養醫“毒瘤”的良方之一,或能倒逼醫院和醫生從以往過度診療的扭曲狀態向正常狀態回歸。
對于醫藥工業企業來說,按病種付費的基礎依然是臨床路徑,進入臨床路徑被醫院選擇是關鍵。此外,按病種付費采用的是費用總額打包制的計算方案,這意味著耗材、藥品將會成為醫院的成本費用而非收入,這會導致醫院選擇性價比更高的藥品,獨家產品企業重點關注藥品臨床價值的證據收集,多家生產企業將要面臨越來越嚴酷的價格戰。
320個病種目錄發布
試點地區年底落實不少于100個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前期改革試點基礎上,進一步擴大按病種收費的病種數量,合理確定具體病種,重點在臨床路徑規范、治療效果明確的常見病和多發病領域推進按病種收費工作,鼓勵將日間手術納入按病種收費范圍。《通知》公布了乳腺癌、宮頸癌、腎癌、直腸癌、白內障、白血病等320個病種目錄,供各地推進按病種收費時選擇。各地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都要選取一定數量的病種實施按病種收費,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地區2017年底前實行按病種收費的病種不少于100個。各地要抓緊制定推進按病種收費的實施細則,于今年6月底前向社會公布并組織實施。
最高限價管理
逐步建立收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
《通知》明確,各地要按照“有激勵、有約束”的原則制定各病種收費標準,原則上實行最高限價管理,并逐步建立收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按病種收費包含患者住院期間所發生的診斷與治療等全部費用,即從患者入院,按病種治療管理流程接受規范化診療最終達到療效標準出院,整個過程中所發生的診斷、治療、手術、麻醉、檢查檢驗、護理以及床位、藥品、醫用材料等各種費用,不得在病種費用之外向患者另行收費,不得將入院后的檢查檢驗費用轉為門診收費。具體標準要以醫療服務合理成本為基礎,體現醫療技術和醫務人員勞務價值,并參考既往實際發生費用等進行核定。
各部門溝通協同
同步確定相應病種的醫保付費標準
事實上,近幾年已有不少試點地區開始試行按病種收費,不過有的由于醫保支付方式不配套,一些縣級醫院試行兩年便支撐不住了。有專家表示,“一口價”收費必須有醫保配套政策。
今天發布的《通知》也特別指出,各地價格、衛生計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做好按病種收付費改革相關政策的配套銜接,充分發揮按病種收付費的協同作用,形成政策合力。制定公布按病種收費標準時,要同步確定相應病種的醫保付費標準。要建立醫療機構按病種收費考核獎懲制度,將按病種收費納入公立醫療機構績效考核體系,強化監督評價和激勵約束,調動醫療機構實施按病種收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